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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检监察

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手机使用保密须知

发布时间:2022-05-20 11:41  浏览人数:2040

手机存在严重安全保密风险,是境外情报机构搜集情报、窃取秘密的重要渠道。加强手机使用保密管理是保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,对于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具有重要意义。

手机存在的泄密隐患手机是开放的通信系统,通信信息随时可被截获,还会被跟踪定位。关机状态下可被远程遥控打开,泄露一定距离内的声音。旧手机中的信息删除后,通过技术手段可恢复还原。

手机使用六不”: 不连不存 不拍不传 不带不用

不将手机作为涉密信息设备使用,不连接涉密信息系统、涉密信息设备及载体;不存储国家税密;不用记事本、备忘录记录涉密工作事项;不在通讯录中存储涉密人员姓名、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。

不使用手机拍摄、处理国家秘密不传输国家秘密。

不将手机带入涉密场所和保密要害部门、部位;不启用手机的远程数据同步和位置服务功能;不使用境外机构、境外人员赠送的或其他来路不明的手机;核心涉密人员、重要涉密人员使用的手机应经过必要的安全检查,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停止使用并立即报告,送指定地点维修。

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使用手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,自觉履行保密义务,并接受保密监督管理。

机关单位应将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要求纳入保密教育培训内容,使工作人员特别是涉密人员了解手机泄密隐患,增强手机使用保密意识,掌握手机使用保密常识。